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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党委关于做好党支部换届调整工作的安排
发布时间:2019-05-06

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等相关规定,按照学校党委《关于基层党支部设置调整和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信息学院工作实际,现就我院党支部设置调整和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意见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党支部设置调整和换届选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为依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支部设置调整和换届选举,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结构,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推进信息学院各项工作开展和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组织领导

(一)党支部换届调整工作在我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换届选举工作事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大局,各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保证党支部换届调整工作顺利进行,不断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每个党员要自觉正确地行使自己民主权利,增强民主意识,促进党内民主。

(二)本次支部委员换届选举工作由前任支部书记负责。学院党委委员联系支部并指导支部换届工作:

行政支部联系人:王军

电子商务专业教工支部联系人:赵益维

软件工程专业教工支部联系人:李答民

计算机专业教工支部联系人:张曰贤

网络工程专业教工支部联系人:田西壮

电子商务专业学生支部、软件工程专业学生支部联系人:霍黎

计算机专业学生支部、网络工程专业学生支部联系人:孔燕

、工作程序

(一)党支部设置

按照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的总要求,以有利于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组织活动、有利于提高活动那个效能的原则,通过征询各党支部意见,结合信息学院实际,决定保持现有9个党支部设置。

(二)呈报党支部换届调整的请示

本届党支部委员会要向学院党委呈报关于换届调整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请示主要内容如下:

1.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成立的时间、届满时间;

2.拟于何时举行换届选举,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地点、议程;

3.提出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名额、选举办法等。

(三)起草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

党支部要起草本届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回顾总结本届党支部委员会工作;

2.提出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工作要点和努力方向。

起草党支部工作报告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反复修改完善,最后由党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

(四)酝酿提名党支部委员候选人

新一届支部委员候选人名单,按照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由支委会汇总党员推荐意见酝酿提出,报学院党委同意后召开党员大会选举。

(五)审查、选举

1.学院党委对各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名单进行初审,原则同意后再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2.大会议程:①支部书记作工作报告;②通过选举办法;③通过监票人、计票人;④按选举程序进行选举;⑤宣布选举结果。

3.党员大会上,同时报告本支部三年来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4.选举采用无记名方式差额选举,按照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选举采取一次发票、一次填票、一次投票、一次计票方式进行。

5.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6.选举工作人员由党支部推荐,经党员大会通过,在党支部指导下开展工作。已提名作为候选人的,不得担任大会工作人员。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实施监督,唱票、计票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监督下工作。

7.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方能召开。被选举人获得的选票超过实到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者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可在其他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其他未尽事项,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

(六)上报选举情况

选举结束后,各支部应及时将选举结果以及支部工作报告一并书面报告院党委(含电子文档)。选举结果包括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每个当选人获得的票数以及支部委员分工建议等,报学院党委批准。

(七)上报委员会选举情况

教工、学生党支部委员会在学院党委批准后开会选举党支部书记、进行委员分工,并将结果报学院党委审批。学院党委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工作要求

1.党支部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是实现党的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支部要以此为契机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对全体党员进行一次党的民主集中制教育、干部政策和干部标准教育,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团结和带领师生员工完成本单位任务的坚强堡垒。

2.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设立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由新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其中设书记1名,另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正式党员7人及7人以下的党支部,不设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设1名副书记,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

3.选举工作中要做好充分组织酝酿工作。广大党员要严肃对待这次换届选举,选出热心党务工作,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好、事业心强、且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的优秀同志担任支部委员。

支部书记原则上在具有1年以上党龄的优秀党员中产生。

行政支部书记一般由科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兼任。

按照党建和业务“双带头人”的标准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一般应兼任一定的行政职务

按照党建和教育“双带头人”的标准选优配强学生党支部书记。本科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辅导员、党员教师担任

4.各支部委员候选人人选应于5月27日前报学院党委审查(综合办公室)。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换届选举的,应报学院党委批准。

5.学院党委批准通知下达前,上届党支部委员仍要履行职责,坚持正常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通知下达后,上届委员会与新一届委员会要认真做好交接和有关资料归档工作。


信息学院党委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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