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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战会议精神要点介绍
发布时间:2017-03-02

2006年7月10日12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了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会后,中央颁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即中发[2006]15号文件。文件充分体现了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的精神,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新思想、新观点和新举措。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党中央颁发的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综合性文件,具有很强的理论指导性和现实操作性,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就其中的重要论述介绍如下:
    一、正确认识和把握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新发展新变化(七个方面)
    1、 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重要地位。
    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是我们党不断取得胜利的一条基本经验,是党
和国家工作全局中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也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治国理政必须正确处理的一个基本问题。
(从三个不同的角度,再次用传统的提法“重要法宝”进行强调)
统一战线是我们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
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
是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
    2、 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指导思想和基本任务。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服务,为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祖国和平统一服务,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服务。
    3、 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重要特征。(四“性”)。      
    空前的广泛性: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使统战工作对象增多,“一国两制”的实施,使团结的范围进一步扩大;
    巨大的包容性:团结不同党派、不同民族、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信仰、不同制度下的中华儿女;
    鲜明的多样性:社会成员在根本利益一致性不断增强的同时,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利益要求不同;
    显著的社会性:由政治领域拓展到经济、文化、社会,由大城市拓展到中小城市、由公有制单位拓展到非公有制单位。
    4、 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性质。(“四者”的最广泛联盟)
    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已经发展成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
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联盟。
    5、 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工作范围。(十五种人员)
    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原工商业者,起义和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及眷属,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去台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等。
统一战线工作的重点是党外代表人士。
    6、 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发展目标。(五个“更加”)
    全面加强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建设,使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更加巩固,各民族的关系更加和谐,社会各阶层的关系更加协调,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更加适应,大陆同胞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的联系更加密切,为增强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国家综合实力、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提供广泛支持和有力保障。
    7、 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八个坚持”)
    坚持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坚持为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服务,坚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两面旗帜,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坚持“团结—批评—团结”,坚持以人为本、照顾同盟者利益等。
    二、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优势和作用(五个方面)
    8、 为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
    把发展作为统一战线成员团结奋斗的第一要务。
    9、 为促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服务。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要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的重要作用,切实体现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绝不照抄照搬别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模式决不搞西方的多党制和议会制。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和各界人士有序的政治参与,不断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支持民主党派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发挥他们在国家政权建设、国家事务管理、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中的重要作用。人民政协要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
    10、为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服务。
    文化是民族传承、国家统一和社会发展的精神动力,是综合国力的重要因素。要充分发挥广大统一战线成员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领域的作用。
    11、为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服务。
    统一战线的团结是全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积极参与协调重大的政治关系和社会关系是统一战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优势所在,巩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格局。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正确和处理社会各阶层的关系,激发创造活力,注重公平正义。正确认识和处理大陆同胞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的关系,在爱国主义的旗帜下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
要准确把握统一战线成员的思想状况,加强教育引导,沟通思想、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促进和谐。
    12、为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服务。
    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是新形势下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崭新课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的核心利益。要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广大包容性的作用,推进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澳人治澳”,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反“独”促统的重要作用。
    三、认真贯彻统一战线若干重要领域的方针政策(4大领域)
    13、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贯彻落实 (两个“5号文件”):
    中发[2005]5号文件:《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
    中发[2006]5号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
    坚持(一个“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互相监督的“重点”):主要是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
    推进(三“化”):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坚持(协商的“原则”):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之中。
    实现决策(两“化”):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两个“作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
    支持民主党派加强(一个“建设”):参政党自身建设。
    14、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党民族政策。
    民族问题重要性:涉及民族团结、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民族工作的主题: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城市和散居地区的民族工作,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正当权益,防范和打击民族分裂势力,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
    15、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充分认识宗教的长期性、群众性、和特殊复杂性。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涉及宗教因素的突发性事件。
    16、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
    党外知识分子是统一战线党外代表人士的源头,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力量。努力掌握新形势下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引导。做好留学人员的统战工作,注重发挥欧美同学会(中国留学人员联谊会)等组织的作用,
    四、切实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5个方面)
    17、团结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统一战线的重要任务。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主要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组成。包括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
    广泛团结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需要,是巩固和发展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需要,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需要。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统一战线工作新的着力点。
    18、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方针和内容。
    方针: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
    内容:了解和掌握新的社会阶层的发展变化,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鼓励和帮助他们发展事业。引导他们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自觉履行义利兼顾、扶贫济困的社会责任。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党的建设。
    19、探索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机制和方法。(略)
    20、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队伍。(略)
    21、重视发挥工商联的作用。(略)
    五、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4个方面)
    22、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的原则、要点和重点。
    工作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进步性和代表性相统一,坚持政治教育和实践锻炼相结合,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坚持发扬民主、沟通协商。
    总体要求:解放思想、拓宽视野,抓住源头、打好基础,完善机制、推进选拔,努力造就一支能自觉接受共产党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广泛代表性和较强参政议政能力、与党长期亲密合作、德才兼备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
    工作重点: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各级组织负责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团体领导班子中的党外人士,无党派和民族宗教代表人士。
    23、努力提高党外代表人士的综合素质。
    提高“四个能力”:政治把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合作共事能力。
    24、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后备队伍建设。
    把党外代表人士后备队伍建设工作纳入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
    继续贯彻执行把一部分优秀人士留在党外的政策规定。
    25、完善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任用工作机制。
    统战部会商有关部门,负责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委员中的党外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联系,认真做好党外干部的发现、推荐、培养,并协助组织部门做好考察等工作。
    在党委决定对党外干部任免、调动、交流前,组织部门要征求统战部门的意见。
    统战部、组织部要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和程序,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做好各级政协常委、委员的推荐提名工作。
    统战部要对政府参事、文史研究馆馆员的遴选聘任工作加强指导。
    完善党委及其部门负责人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
    建立党外代表人士举荐和考察责任制。
    六、加强和改善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5个方面要求)
    26、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统一战线工作。
    要把统一战线工作作为事关党和国家全局的重要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
    把统战工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工作的考核内容,作为选拔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把统战工作纳入宣传、新闻工作计划,加大对党外代表人士的宣传力度。
    把统一战线理论政策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的重要教学内容,作为培训党政干部的必修课程,纳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做到“四带头”:带头学习宣传统一战线知识,带头贯彻落实统一战线政策,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27、充分发挥统战部门的职能作用。
    统战部是党委主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
    工作体制:全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各负其责。
    统战部职责: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本地区统战工作的职责。
    28、切实照顾同盟者利益。
    照顾同盟者利益是巩固和壮大统一战线的重要原则,也是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条件。当前照顾统一战线成员利益问题更为重要。
    29、加强基层统战工作。
    县级统战工作要以民族、宗教、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为重点;
    社区统战工作要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为重点;
    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统战工作要以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为重点;
    保证基层统战工作必要的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
    统战工作对象多、任务重的高等院校党委应单独设立统战部。
    30、加强统战部门和统战干部队伍建设。
    统战部门领导班子: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具有民主作风、善于处理复杂问题。
    统战干部:勤奋学习、作风民主、求真务实、廉洁自律、团结奉献、开拓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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