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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资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管理办法(修订稿)
发布时间:2016-10-10

信息学院资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管理办法

(修订稿)

为了鼓励信息学院教师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加强教学与科研工作,促进学院学科建设,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资助论文的刊载要求

信息学院在编在岗教师在《信息学院资助期刊目录》所规定期刊正刊发表的自己为第一作者、作者第一单位为“西安财经学院信息学院”或“中国(西安)丝绸之路研究院”的论文均可申请版面费资助。

作者单位的中文署名格式为:“西安财经学院信息学院”或“中国(西安)丝绸之路研究院” 陕西 西安 710100;英文署名格式为:School of Information, Xi'a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or China(Xian) Institute for Silk Road ResearchXi'an, Shaanxi, China, 710100

二、资助额度

符合上述刊载要求,在权威期刊发表的论文,资助上限为8000元;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资助上限为3000元。权威期刊与核心期刊由《西安财经学院科研业绩认定办法(西财研发〔20161)》认定。

三、申请资助程序

1. 申请人填写《信息学院发表论文资助申请表》(见附件)一份,并提供论文期刊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中复印件包括:发表期刊封面页、目录页、正文页和版权页(刊号页);由所属学科(专业)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如果同意,到信息学院学科办进行格式与内容审核,并由学科办签署审核意见;

2. 主管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副院长审定;

3. 申请人填写《西安财经学院报销支付凭证》,粘贴好版面费发票;

4. 院长在申请表和报销凭证上签署意见;

5. 到财务处报账。

三、其它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资助申请:

1、未交论文原件或复印件的;

2、论文发生知识产权权属纠纷尚未解决的;

3、有其它相关学术不端行为的。

信息学院

二〇一六年七月五日

上一条:信息学院资助论文期刊目录(2016修订版) 下一条:信息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名单(201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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