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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学院信息学院团工委学生干部行为准则
发布时间:2009-09-06
信息学院团工委的宗旨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团工委学生干部作为这个集体的代表,有责任,有义务严格要求自己,为全院学生作出表率,因此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规范》的基础上,信息学院团工委学生干部应自觉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1、坚持原则,不掺杂个人因素,不动用公有财务从事私人活动, 不乘工作之便谋私利。
2、注重个人修养,语言文明,行为得体,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3、不在公共场所勾肩搭背,不穿奇装异服。
4、不借用团工委学生会干部身份,做影响团工委形象的事。
5、在工作中平等待人,不拈轻怕重。
6、维护团工委形象,不用公费以任何理由聚餐,不在任何场合、以任何理由酗酒。
7、在平时工作中厉行节约,不铺张浪费
8、学习成绩达到教学要求,不出现考试不及格现象。
9、不参加迷信、反动的组织及活动。
10、积极参加院、系、班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发挥学生干部的积极带头作用。
11、 平时工作中若有失误之处,不推卸责任,并积极主动做好补救工作。
12、 按时参加团工委例会,如有特殊情况,需向有关部门负责人请假。
 
      望团工委学生干部严格自律,切实遵守本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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