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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学院信息学院学生会章程
发布时间:2009-09-06
为加强对信息学院学生会全体成员的的管理,合理有效的对成员进行任免、培养、激励、考察和监督,特制定本章程。
 
一、 学生会成员基本素质
1.  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念和正直治高尚的道德品质,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  有严谨求实的政治态度,努力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  有扎实勤奋的工作作风,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4.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勇于探索,积极实践。
5.  谦虚谨慎,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院的各项活动。
6.  诚实、守信、有责任心。
 
二、 学生会成员基本行为规范
      学生会的宗旨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学生会每一位成员都是这个集体的分子,有责任、有义务严格要求自己,为全院学生作出表率,在参照《高等学生行为规范》的基础上,特定本规范。
1.  贯彻执行学生会的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学生会院、系、班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起先锋队的模范作用。
2.   坚持学生会和全院学生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吃苦在先,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3.   严格执行学生会的各项决定,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4.   按时参加例会和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如不参加应事先请假。
5.   在工作中平等待人,厉行节约,不铺张浪费,不拈轻怕重。
6.   坚持原则,不掺杂个人因素,不利用公有财务从事私人活动,不乘工作之便谋私利。
7.   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积极主动做好工作。
8.   不滥用职权,不借用学生会干部的身份作有损学校和学生形象的事。
9.  不在公共场合吸烟,不以任何理由聚餐;不在任何场合、以任何理由酗酒、打架、斗欧。
10.  学习成绩达到教学要求,不出现考试不及格现象。
11.  注重个人修养,语言文明,行为得体,在广大师生中树立良好形象。
12.  维护学生会的团结和统一,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三、 学生会成员的基本任务
1.  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
2.  按时参加例会,并积极参与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   就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以各种方式积极地向主管老师和主要负责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4.   勇于创新,积极表现,为学生会的发展出谋划策。
5.   密切联系广大学生,积极向全体同学宣传学生会的各项主张;遇事和同学商量,及时向学生会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同学们的正当利益。
6.   积极主动的与老师和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定期(每月)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定期(每学年)作出个人总结与计划,并上交部门负责人。
 
四、 学生会成员的吸纳与淘汰清退程序
拥有一批努力学习,热心工作的高素质学生干部是学生会发展壮大的关键。学生会本着“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原则,对成员进行有效的吸纳与淘汰,并将所有的任免定期以板报的形式公布。
1.  成员的吸纳
    i.   有意参加者,必须参加纳新大会(面试)并提交以下资料:
1)  申请书一份;
2)  个人简历一份:(包括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所学专业、联系方式、参加社会工作情况、爱好与特长等);
3)  1寸免冠照片一张;
4) 有写作、书法、绘画等特长者可附其稿件或作品一份;
5) 以上资料均须打印。
  ii.   新成员的考察:
1) 纳新时由原学生会主要干部组成招新小组,招新小组将根据以上的资料对新成员认真考察;
2) 经过批准后进入考察期,并填写成员登记表;
3)  在考察期内,部门负责人将根据下列内容进行考察:个人品质、工作态度、工作量完成情况等;
4) 考察期结束之后,新成员必须上交个人总结;
5)  学生干部评议小组将根据其总结等进行评定并签定意见;之后由部门负责人签定考察意见;再由主管老师签许最终意见;考察通过者升为正式成员。:
  iii.  符合下列情况者可优先考虑:
1) 具有一定特长者(才艺、写作、绘画、摄影、设计、新闻报道等);
2) 在中学阶段从事学生工作,并得到师生一致好评或奖励者。
2. 成员的淘汰、清退:
如在工作中出现积极性不高,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学生会相关纪律中任一条者,将视其情节严重程度进行批评教育,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给予淘汰、清退处分。(具体实施标准见五)
3.  成员退会:
     在每年6月初,对在学生会工作一年以上的成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由主管老师同意后批准按任期以满退会。
 
五、学生会成员的培养、激励与考核、监督机制
1.  培养和激励机制
1)   新成员加入后进入考察期,考察期为一个月;考察期结束后填写实习签定表,经部门负责人和老师签署意见同意后正式进入学生会工作。
2)  在考察期内,学生会将定期召开新老成员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提高新成员的业务水平。
3)  学生会还将邀请老师及在学生工作方面经验丰富的人士对新成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并为所有成员提供力所能及、最大限度的智力支持。
4) 每学年根据考核结果,评选“优秀部门”和“优秀个人”,向获奖部门和个人颁发证书并予以一定奖励。
5)  根据其综合表现在培养后备干部时予以优先考虑。
2.  考核和监督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以上的各项规定及其他规定,每年度对成员进行考核。评分工作由工作评议委员会负责。
1)      工作评议委员会:
(1).     组成: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学生会秘书长及学生代表(2人)组成。
(2).     每学年初各部门负责人向工作评议委员会上交本部门成员的工作总结,评议委员会根据其总结及自身了解到的情况对该成员进行评定。对工作中出现了重大失误的学生会主要干部,评议委员会应根据其失误的严重性,在评议后,立即给予处分。
(3).     工作评议委员会评分结束后,干事的考核结果交由该部门负责人签字,然后交由主管老师签字生效;主要干部的考核结果直接交由主管老师签字生效。
(4).     评议结束后按2)中标准决定是否进行对外公布。
          2)工作评议委员会评定标准:
             对有下列条件之一者进行部内批评:
(1) 无故缺席例会、学生会要求参加的活动一次或者迟到一次;
(2) 对安排的工作有意推卸;
(3) 破坏学生会声誉;
(4) 违反学生会各项制度中任一项一次;
(5) 在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的学生会主要干部。
对有下列条件之一者进行通报批评:
(1) 无故缺席例会两次或迟到四次;
(2) 违反学学生会各项制度中任一项累次三次;
(3) 严重破坏学生会声誉;
(4) 学期有两门课程(含一门主要课程)不及格者;
(5) 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学生会主要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并视其情节严重性给予取消学校评优资格处分。
对有以下任一情况者将予以淘汰、清退处分:
(1) 无故缺席例会三次,迟到五次或请假五次及以上;
(2) 不参加学生会组织的要求参加的活动两次及以上者;
(3) 恶意损坏西安财经学院、西财信息学院及信息学院学生会声誉者;
(4) 不服从组织管理和调配擅自行动并造成不良影响者;
(5)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
 
 
 
 
 
                                                     学生会秘书处
                                                      200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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