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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学院信息学院学生干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09-09-06
  为加强对信息学院学生干部的管理,合理有效的对成员进行任免、培养、激励、考察和监督,特制定本条例。
 
一、    学生干部的基本素质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念和正直高尚的道德品质,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有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有扎实勤奋的工作作风,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4、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勇于探索,并运用所学付诸实践。
5、谦虚谨慎,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院的各种活动。
6、诚实,守信,有责任心。
 
二、学生干部的基本行为规范
团工委和学生会的宗旨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学生干部作为这个集体的代表,有责任、有义务严格要求自己,为全院学生作出表率,在参照《高等学校学生行为规范》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
1、参加例会及团工委、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如不能参加应事先请假,并附假条。
2、积极参加院、系、班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发挥学生干部的带头作用。
3、在工作中平等待人,厉行节约,不铺张浪费,不拈轻怕重。
4、坚持原则,不掺杂个人因素,不利用公有财务从事私人活动,不乘工作之便谋私利。
5、平时工作中若有失误之处,不推卸责任,并积极主动做好补救工作。
6、不借用团工委学生会干部身份,做有损学校和团工委、学生会形象的事。
7、维护自身形象,不用公费以任何理由聚餐,不在任何场合、以任何理由酗酒。
8、学习成绩达到教学要求,不出现考试不合格现象。
9、  注重个人修养,语言文明,行为得体,在广大师生中树立良好形象。
10、遵守有关制度、规定,服从管理,服从有关部门调用,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三、学生干部的基本任务
1、      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
2、      参加例会及团工委和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      积极就工作中出现的各项问题以各种方式向主管老师和主要负责人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团工委和学生会的发展出谋划策。
4、      定期(每月)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定期(每学年)作出个人总结与计划,并上交部门负责人。
 
四、成员的吸纳与淘汰清退程序
拥有一批热心学生工作、高素质的学生干部是团工委和学生会发展壮大的关键。本着“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原则,对成员进行有效的吸纳与淘汰,并将所有的任免定期以板报的形式公布。
(一)成员的吸纳:
1、有意加入者,必须参加招新大会(面试)并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书1份;
(2)个人简历(包括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所学专业、联系方式、参加社会工作情况、爱好与特长等)1份;
(3)1寸免冠照片1张;
以上资料均须打印。
2、招新时将组成由团工委和学生会主要干部为主的招新小组。招新小组将根据以上资料进行认真审察,面试通过后后进入考察期,并填写成员登记表;在考察期内,部门负责人将根据下列内容进行考察:个人品质、工作态度、完成工作量情况;考察期结束之后,新成员必须上交个人工作总结;先由部门负责人签定考察意见,之后学生干部工作评议小组将根据其总结等进行评定并由组长(副组长)签定最终意见;考察通过者正式进入团工委和学生会工作。
3、符合下列情况者可优先考虑:
(1)具有一定特长者(书法、绘画、写作、摄影、设计、新闻报道等);
(2)在中学阶段从事学生工作,并得到师生一致好评或奖励者。
(二)成员的淘汰、清退:
如在工作中出现积极性不高,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团工委及学生会相关纪律中任一条者,将视其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关处罚。
1、批评教育:
(1) 缺席例会和团工委、学生会组织的要求参加的活动一次或者迟到一次;
(2) 工作消极,对安排的工作有意推卸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
(3) 破坏团工委和学生会声誉;
     2、淘汰、清退:
有以下任一情况者,将予以清退:
(1)    因个人原因自愿退出;
(2)    无故缺席例会3次、迟到3次或请假5次及以上;
(3)    无故不参加团工委和学生会组织的要求参加的活动2次及以上;
(4)    恶意破坏西安财经学院、西财信息学院及信息学院团工委、学生会的声誉;
(5)    工作消极,对所安排的工作有意推让、拒不完成或造成失误后,推卸责任、拒不改正;
(6)    不服从组织管理,擅自行动并造成不良影响;
(7)    违反校纪校规,并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
(8)    一学期有两门课程(含一门主要课程)不及格;
(9)    违反其他相关规定;
 
五、学生干部的培养、激励与考核、监督机制
()、培养和激励机制
1、    在考察期内,团工委和学生会将定期召开新老成员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以培养新成员。
2、    团工委和学生会将邀请在学生工作方面经验丰富的老师对新成员进行指导与培训,并为所有成员提供力所能及、最大限度的智力支持。
3、    每学年根据考核结果, 评选“优秀部门”和“优秀成员”,向获奖部门和个人颁发证书并予以一定奖励。
4、    在工作中表现出色的成员(含新成员),工作评议小组和主要学生干部将根据其综合表现在培养后备干部时予以优先考虑。
5、    成员工作满一年,因个人发展需要等离开,团工委和学生会将出具推荐信和工作鉴定表,向相关部门推荐。
()、考核和监督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以上的各项规定及其他规定,每年度对成员进行考核。考核实行“末位淘汰制”;评分工作由工作评议小组负责。考核时间为每学年开学初前两周。
1、    工作评议小组相关情况:
(1)    组成:由负责学生工作的主管老师(3人)、团工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工委组织部部长、学生会秘书处部长及学生代表(2人)共9人组成。
(2)    每学年初各部门负责人向工作评议小组上交本部门成员(含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总结(含学习成绩),评议小组根据其总结及自身了解到的情况对该成员进行评定。
(3)    工作评议小组评分结束后,干事的考核结果交由该部门负责人签字,然后由评议小组组长(副组长)根据得分情况决定留用或清退;主要干部的考核结果直接交由评议小组组长(副组长)决定留用或作其他相应处理。
(4)    评议结束即对外公布结果,对不合格的学生干部按规定予以清退。
(5)    量化考核表附后。
2、    评议内容如下:
(1)    工作态度(2分):认真负责程度;积极性。
(2)    工作效果(2分):在活动前的准备状况;活动的影响范围及效果。
(3)    工作能力(2分):协调能力;创新能力;管理能力(针对主要负责人)。
(4)    出勤情况(2分):例会及活动出勤情况。
(5)    综合评价(1分):老师及同学认同率;在同学中是否以身作则,起到良好的带头表率作用。
(6)    学习成绩(1分)
3、评分细则如下:
(1) 考核基本分0.5分。为10分,共分四个档次:优秀:9分以上(含9分);良好:7分以上(含7分);合格:6分以上(含6分);不合格:6 分以下。
(2) 第一、二、三、五、六项评分标准如下:优秀:90%及以上;良好70%及以上;合格60%及以上;不合格60%以下。
(3) 第四项中,每迟到或缺席一次扣0.5分;请假超过三次后每次扣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西安财经学院信息学院团工委、学生会。
本条例自2006年4月6日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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